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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8-14 11:53 来源:省委政法委 作者: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部门省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省政法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政法各部门共同有关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4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省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7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加强市县党委政法委建设,检查指导各市县政法工作。

2.下属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的主要职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承担法律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培养政法专门人才。

2承担我省政法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3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下属单位海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 贯彻“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方针,维护铁路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2组织开展铁路护路联防活动;使用和管理铁路护路联防经费;招聘、使用和管理专业护路联防队员。

3完成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部门(以下简称省委政法委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省委政法委本级及两家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和海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政法委本级是领导和综合协调全省政法工作的省委工作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由财政集中核算。

下属事业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政法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实行教育事业财务制度,非财政集中核算,系网管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海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护路办)系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经费由海南省财政拨款,专职工作人员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负责。实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非财政集中核算,系网管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6960.0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937.36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支出总计16611.07万元2015年度相比,增加474.01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四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96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3.96万元,占70.54%;事业收入2680万元,占15.8%;其他收入2316.11万元,占13.66%。

(三)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61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5.91万元,占55.12%;项目支出7455.16万元,占44.88%。

(四)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963.9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885.7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12086.31万元2015年度相比,增加877.45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四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3.9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与2015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7.02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和工资增长,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几项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群众团体事务(即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支出增加;三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其他共产党事务(即省委政法委本级新增的一个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四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公共安全(即省护路办的铁路护路治安联防项目)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2.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0.7万元,占20.52%;公共安全(类)支出699.81万元,占5.81%;教育(类)支出7867.73万元,占65.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04万元,占4.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4.75万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311.39万元,占2.6%。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3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还包括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系本部门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获得一等奖,年中省财政厅补充下达全省预算管理改革经费4万元,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下达指标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9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导致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65.19万元,支出决算为8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委政法委本级的维稳管理项目预算资金没有执行完。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系2016年初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给省委政法委本级补充下达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应急维稳经费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下达指标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56.15万元,支出决算为75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法学院的设施设备更新维护项目资金没有执行完毕。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1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7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还包括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等年初预算为353.29万元,支出决算为494.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2%。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9.41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导致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系2016年中有退休人员离世而追加预算53.03万元,支出决算为53.03万元,完成下达指标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74万元,支出决算为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导致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9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导致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90.86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导致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导致决算支出不仅包括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包括年中追加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六)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4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

(七)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54.34万元,下降3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2.42万元,下降58.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3.73万元,下降2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2万元,增长42.4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法学院与澳大利亚高校合作办学项目产生的因公出国费用多,2016年该项目出国次数减少,费用因此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差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燃料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外省兄弟单位赴本省调研、学习考察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因此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59万元,占19.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36万元,占7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1万元,占5.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5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6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16年8月省委政法委本级1人随中国法学会团组赴美国开展司法权合理配置法律制度培训;2016年5月政法学院1人赴台进行教育交流;2016年7月政法学院1人赴泰国进行招生推介出访;2016年7月政法学院1人赴巴西、美国参加职教联盟大会;2016年11月政法学院2人赴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进行培训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是政法学院购置1辆超市采购用车部门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出差调研、检查工作、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中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年检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含外事接待1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07人次(含外事接待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澳大利亚班迪戈坎培门理工技术学院到政法学院授课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各省来琼考察调研和各市县业务咨询,外省兄弟单位来琼调研学习本省两院司改工作等接待费;承担与政法业务相关的全国性理论专题研讨会的接待任务等。

(八)省委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3482.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0%(本部门2016年共有项目20个)。

共组织对综治管理”等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涉评的项目预算成本控制良好,项目经费均在预算资金内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按时支出;涉评的项目完成质量良好,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作用明显,成效突出。

组织对省委政法委本级和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42.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投入方面,绩效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均符合要求;过程方面,本部门2016年整体支出符合财政规定,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债务负担不大,财务风险较小。产出方面,本部门项目实际完成率、项目质量达标率和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均完成较好13个项目均100%完成;效果方面,本部门2016年项目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社会公众满意度极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省委政法委本级的综治项目自评得分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不足,需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综治信息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需待进一步推进;三是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化解稳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加强专项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三是形成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政法学院的教学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缺乏,勤工助学资助投入不足;二是招生信息收集和调研分析工作还不够深入;三是招生简章和招生网站的编撰工作还有待加强;四是招生宣传政策和招生宣传队伍的工作还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需加大学生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二是以招生就业工作引领和服务学院人才培养的总体工作; 三是将招生工作与就业工作作为一个闭合系统来管理; 四是要抓好招生就业工作的质量建设与特色发展工作。本部门2016年1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均按照规定在本部门门户网站——365bet体育开户上公开,其余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详见365bet体育开户财政公开版面。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18.4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36.03万元,增长19.75%。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委政法委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7.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2.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为政法学院发电机组一套,原值195万元,账面数177.13万元视频监控设备一套,原值398.97万元,账面数312.52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省委政法委机关、下属政法学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和下属政法学院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下属政法学院教育事业支出。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78月4



附件下载地址:

中共海南省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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