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概况
(一)学院概况
我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现有在校学生4500名。设有六个教学系部,19个招生专业。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71名,兼职教师200多名。学院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办学方针,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两翼并重。现已成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基层两委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司法考试海南基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站;拥有全省鉴定门类最全的司法鉴定中心,2010年学院公平司法鉴定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
(二)师资队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入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资金性质为经费拨款。此项目用于学院人才培养、教职工培训等师资队伍建设。
(三)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定
1.项目绩效目标
以提升学院办学层次、提高学院办学质量为宗旨,扩大师资培训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做好人才的招录与引进,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理念,增强学院办学的生机与活力,努力打造出熟谙现代学校管理的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办学要求。
2.绩效指标设定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绩效目标 | 绩效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产出指标 | 组织培训班 | 2批次 | 2批次以上 | 2批次 | 1批次 | 0 |
晋升教授人数 | 2人 | 2人以上 | 2人 | 1人 | 0 | |
晋升副教授人数 | 5人 | 5人以上 | 4-5人 | 2-3人 | 2人以下 | |
零星学习、培训内容 | 10种 | 10种以上 | 7-10种 | 5-7种 | 5种以下 |
二、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财政年初预算150万元已全额拨入我院,资金到位率达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入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资金于2016年11月全部使用完。项目主要用于四个方向,一是教职工培训、出差等机票费68.03万元;二是人才扶持经费29万元;三是暑期组织清华、井冈山培训班培训费47.04万元;四是零星学习、培训经费5.93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率,规范采购程序,采取了如下一些控制措施:
1.依据如下文件控制经费的使用:《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本级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
2.严格内部审批控制程序,项目经费使用需先通过我院CRP信息系统报送预算审批,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相应学习培训。使用金额达到一定额度还需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展开相应工作,工作完成后再按我院财务相关规定提供报账资料。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财务人员审核报账、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网络监督,随时掌握和监督项目资金开支情况,确保经费使用范围符合项目规定的开支,专款专用。
三、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本项目是以提升学院办学层次、提高学院办学质量为宗旨,扩大师资培训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做好人才的能力提升,增强学院办学的生机与活力,努力打造出熟谙现代学校管理的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办学要求而设立。主要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方针政策。秉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财务处还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2016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的使用,让我院组织69名骨干教师赴京参加了清华大学卓越师资班培训,组织40名教师赴井冈山干部学院参加了党性修养提升班培训。2016年我院有3名教师晋升教授,10名教师晋升副教授。相关的教职工参加了硬盘维修、亮剑拓展岗位能力提升、构筑物消防员、档案管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辅导员创新网络、混合式课程建设、工程造价、北京大学进修访问学者等学习培训。
四、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绩效情况
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绩效目标 | 绩效标准 | 完成情况 | 自评结果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产出指标 | 组织培训班 | 2批次 | 2批次以上 | 2批次 | 1批次 | 0 | 3批次 | 优 |
晋升教授人数 | 2人 | 2人以上 | 2人 | 1人 | 0 | 3人 | 优 | |
晋升副教授人数 | 5人 | 5人以上 | 4-5人 | 2-3人 | 2人以下 | 10人 | 优 | |
零星学习、培训内容 | 10种 | 10种以上 | 7-10种 | 5-7种 | 5种以下 | 10种 | 优 |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依据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琼财绩【2017】460号文《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4号)的有关要求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6年度第五次院长办公会研究成立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出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具体指标,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小结自评,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
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定量指标,一类是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性指标是通过各项定性因素的分析判断,定量指标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校验、修正和完善,形成项目绩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结论。
(二)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按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打分。项目的实施扩大了师资培训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学院师资队伍的能力得到,增强学院办学的生机与活力,更好地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办学要求。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