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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综治管理项目2016年绩效自评报告

2017-07-20 16:54  来源:省委政法委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综治管理项目的执行单位系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综治办”)。

  省综治办基本情况: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省委、省政府的协调机构,下设综治委专项组8个,省成员单位57个;主任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省四套班子副职及公、检、法、政法、综治主要领导兼任。省综治办是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考核、表彰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省综治办现配有1名主任(正厅级),1名副主任(副厅级),内设一、二、三、四4个处室,每个处室各配有1名处长,1名副处长。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内容、涉及范围

  综治管理项目主要围绕建设综治平安海南的目标实施。2016年度综治管理项目经费重点围绕群众安全感调查、开展严打斗争和各类专项整治、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治安管理重点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综治宣传、表彰、调研、铁路护路治安联防等工作编制本级项目经费财政预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综治管理项目经费211.19万元,其中预留40万元拨付市县开展综治专项工作,2016年实际下达的综治管理项目预算可执行指标171.19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综治管理项目经费省财政安排支出171.19万元,实际支出171.19万元,全部确认支出完毕。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省综治办与省委政法委合属办公,人事、财务均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管理,省综治办没有单独资金帐户,综治管理项目财政资金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建立完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落实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省综治委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排查分析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主动排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协调推动予以解决,为“多规合一”、新一轮农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对土地权属、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安置、维护垦区稳定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排查、分级化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将民转刑命案纳入各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内容,着力化解民事纠纷,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三亚市首创旅游巡回法庭、旅调委、旅游警察、行政执法部门“四位一体”大调解机制。保亭县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琼中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海口、三亚、陵水、洋浦设立农民工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工作站(室),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省综治办部署在19个市县(区)、23个省直部门、1个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项目”试点工作,推选陵水县作为全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项目”试点单位,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稳控化解了一批重点医患纠纷。

  3.坚持不懈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持不懈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省、市县两级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集体决策和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2016年全省421个重点建设项目,所落地市县全部开展了风险评估。

  (二)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牢牢把控社会治安形势。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全面启动“八严工程”,全力推进八个专项行动,深化与广东、广西省际禁毒协作,健全堵源截流机制,着力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问题,大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的“夏季攻势”和以服务社会投资为主要内容的“护航行动”等多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反假币、反偷渡、破坏生态环境、涉军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

  2.加快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建设六张防控网(街面巡逻防控网、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社区村镇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空中巡防网)、四项科技防控系统(平安海南视频管控系统、道路交通智能卡口系统、进出岛车辆人员管控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重点统筹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目前,已构建省、市县公安机关两级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互控的大联网平台,公安部门主导建设的一类视频监控点联网率达70%,在线率达73%。

  (三)加强各类人群服务管理,健全关怀帮扶体系。

  1.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强化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推进流动人口、出租屋和旅业式出租屋三项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候鸟老人”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警综平台、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大平台与大情报平台的关联应用、比对报警,成功抓获多起网上在逃人员。

  2.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编印《海南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实务手册》,改造海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系统服务器。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等措施。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广和丰富海南精神戒毒模式,提高吸毒人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遏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加强艾滋病高危险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开展男性行为人群、暗娼、性病门诊就诊者干预工作。

  3.积极探索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模式,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圆满完成三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中央“预青”办评定,全省合格率100%。在儋州市东风社区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有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教育(全国)试点工作。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引导,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绿岛法援”等活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送孩子回校园”活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帮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主题活动。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服务管理,推进社会联动共治。

  1.深入推进护路护线联防专项工作。铁路护路联防、公路水路安全联防、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等四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净土行动”、“夏季攻势”,全面整治涉路、涉线安全隐患,东、西环铁路沿线实现安全运行、不发生重大事故的目标。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专项整治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

  2.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围绕消防安全、游泳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禁毒与法制安全教育等六大主题,启动“每两月一主题”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海南省第七个学校安全教育月主题教育活动。对全省各校园开展岁末年初、秋季开学安全专项督查,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对全省高校校园网贷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各类讲座、论坛、涉外活动、学生社团的监管,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加强管理寄递物流、公交安保、易燃易爆、安全生产、火灾安全、医疗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健全邮件快递行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要求特别是财政补贴,超额完成安检机配置任务,对重点市县开展多轮次专项督查。以国家消防安全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把安全生产监督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集中开展旅游景区(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大中型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及周边、军营周边和军人社区、商业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等治安复杂地区、部位、场所治安问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明察暗访,整改一批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

  4.积极推动“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强对我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监管。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妥善解决劳动关系突出矛盾。

  (五)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1.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全省基层平安建设(文昌)现场会,总结推广文昌、三亚、琼中等市县在综治中心规范化、综治信息化和网格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按照国家标准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出台《海南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意见》,开展综治中心“双百”规范化样板建设,选取100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100个基础较弱的村(居、社区)综治中心,从点到线、从线到面提升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

  2.加快综治信息化和网格化建设。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自主研发的二期项目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市县、乡镇两级综治信息系统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市县级综治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覆盖率达90%,乡镇级综治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覆盖率达80%。综治视联网系统实现省和市县两级全覆盖,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90.3%,初步实现信息化建设成果在综治平安建设等多个领域的深度应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基础性工作覆盖率达90%。  

  3.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在巩固平安市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垦区、平安家庭、平安军地等各类基层平安创建成果,开展“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事案件”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同时,结合海南特点,开展系列特色平安创建,形成了一批特色做法和典型,创建了一批基层平安建设的示范点。

  4.强化综治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综治办、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驻乡镇检察室、乡镇(街道)群防群治队伍、综治工作中心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行村委会、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成本控制良好,综治项目经费在预算资金内按时支出。

  (2)项目预算成本很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管理支出,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确保了海南社会的和谐稳定。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2016年综治管理项目省财政安排的可执行预算指标为171.19万元,截至2016年底支出进度为100%,全部确认支出完毕。

  (2)项目完成质量良好,提升了平安海南建设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构建平安和谐海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实现全省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预期目标。2016年中央对我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为优秀,项目经费社会和经济效益发挥作用明显,成效突出。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很大,通过对开展综治和平安海南建设,加强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化解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平安和谐海南,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综治平安海南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面对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破坏,社会发展变革引发的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劳资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日新月异,毒品犯罪、命案等刑事案件还在高位徘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日常性综治经费保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改进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海南建设任务更为艰巨,有限的财政拨款很难满足现实需要,日常性综治项目经费还需持续稳定地增长,重点加大综治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经费投入,才能满足综治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需要,确保海南社会和谐稳定。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合理合法使用综治工作项目资金,创新社会治理,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推进平安海南建设,确保了海南社会的和谐稳定。该项目成效指标、效率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财政安排预算指标全部执行完毕。本委的绩效评价小组,对该项目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真实的评分,综治项目2016年绩效自评总分为96分,等级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安全感不高,与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刑事违法犯罪仍处于多发高发期,命案十万人口比率、青少年涉命案十万人口比率、强制医疗命案十万人口比率较高;市县涉黑、毒、赌、黄、枪、抢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化解稳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物业小区、寄递物流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农村土地纠纷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一些信访案件久拖未决,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重复访,甚至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

  (三)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不足,需待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机制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帮扶、救助、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市县综治委对各专项组的组织领导力度不够,专项组工作成效不明显。

  (四)综治信息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需待进一步推进。个别市县投入保障不够,工作进展缓慢。

  (五)基层基础仍然薄弱,综治干部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与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群防群治队伍特别是农村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力量需进一步加强。综治干部创新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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