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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

2016-09-02 11:27  来源:省委政法委 

  一、部门概况  

  (一)主管部门

  单位全称: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政法委”)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法人代表:田湘利

  财务负责人:蔡兴教

  财务制度:实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

  单位职责:

  1.承担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省政法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政法各部门共同有关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4.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省全省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7.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加强市县党委政法委建设,检查指导各市县政法工作。

  (二)下属单位

  单位全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政法学院”)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法人代表:吴杰

  财务负责人:胡石香

  财务制度:实行教育事业财务制度

  单位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承担法律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培养政法专门人才。

  2.承担我省政法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3.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6022.71万元,支出总计16137.0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10.11万元,增长15.17%;支出总计增加2896.26万元,增长21.87%。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政法学院的教育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三是2015年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系政法学院实训楼教室隔音改造工程,及四号学生宿舍楼修缮工程的支出。

  (二)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02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78.18万元,占69.14%;事业收入2680万元,占16.73%;其他收入2264.53万元,占14.13%

  (三)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1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9.89万元,占56.39%;项目支出7037.17万元,占43.61%

  (四)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078.18万元,支出总决算11208.8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82.94万元,增长15.4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174.85万元,增长24.07%。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2015年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的收入。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政法学院教育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三是2015年增加城乡社区支出。

  (五)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52%。与201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61.38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教育支出方面的项目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1.89万元,占16.54%;公共安全(类)支出471.2万元,占4.3%;教育(类)支出7846.69万元,占72.02%;科学技术(类)支出3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28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76万元,占0.9%;住房保障(类)支出298.56万元,占2.74%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6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三是教育支出增加;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176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其中: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支出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17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66.1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58.71万元。

  (2)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3)教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3377.47万元,支出决算为78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其中: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504.29万元;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7342.4万元。

  (4)科学技术(类)支出没有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年中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以琼财教〔2015266号文给政法学院下达3万元,用于开展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其中: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支出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2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8.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27万元;就业补助(款)求职补贴(项)支出9.75万元;抚恤(款)其他优抚(项)支出0.63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3.98万元,支出决算为9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其中: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9.66万元;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8.1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41.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支出不仅含本年度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而且还含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其中: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96.82万元;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74万元。

  (六)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6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5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增加49.56万元,增长41.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1.53万元,增长1480.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25万元,下降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增长6.9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国家外专局立项批复,政法学院与澳大利亚高校签订有合作办学项目,每年均有因公出国支出,但往年因公出国支出都是以政法学院自筹资金安排,2015年是用财政资金安排,所以部门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差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燃料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省法院、检察院司改工作顺利开展,外省兄弟单位赴本省调研、学习考察,公务接待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5.01万元,占32.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09万元,占6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9万元,占2.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0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1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158月政法学院12人组团赴澳大利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系经国家外专局批复的合作办学项目);201511月政法学院1人参加省教育厅组团赴美国参加高校学生管理干部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部门2015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9.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出差调研、检查工作、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中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年检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29万元,主要用于各省来琼考察调研和各市县业务咨询,外省兄弟单位来琼调研学习本省两院司改工作等接待费;以及承担与政法业务相关的全国性理论专题研讨会的接待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省委政法委机关、下属政法学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和下属政法学院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教育支出:主要用于下属政法学院教育事业支出。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6826

  附件:中共海南省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总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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