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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

2017-02-25 12:27 来源: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作者: 

法学(研) [2017] 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即将举行。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继续坚持以强烈的问题意识为导向,加强分析、研判技能,强化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研究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一)。现将本届学术讨论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组织选送工作,仍由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别负责统一组织和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本辖区法院的参选论文。请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接到本通知后,做好论文的推荐选送工作,并请将推荐论文于2017年9月1日前报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推荐的论文,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力求做到选题对于法院改革与民商事审判问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严格限定在6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含注释)。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和字数要求的论文不得参评。

三、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含在本届学术讨论会评审期间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

四、各高院推荐的论文数量,应严格限定在55篇内,超过限定数额的以报送论文目录(目录要求见附三)的前55篇为准。每篇论文一式四份并请附独创性声明、内容提要、主要创新观点和作者简介,用A4纸打印(具体要求见附二)。鉴于“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模块)”已在试运行中,请提交纸质版的同时将论文也一并提交至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五、为方便论文的评审、检测和出版,所有推荐的论文电子版须采用WORD文档格式,每篇论文正文及其封面存为一个文档,文档名称包括:省级地域名称、论文编号、作者姓名、论文主标题,论文编号、作者姓名、论文主标题之间用“-”连接,例如:北京1-王XX-涉互联网民商事法律问题研究。

六、本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花乡桥东北角)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   编:100070

系 人:关 毅 刘 畅 苏 烽

  话:(010)67559341 13601023083  (010)67559343 18610730078  (010)67559344 13691009474

  真:(010)67559341 67559343

电子信箱:fyxstl@sina.com

附一: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参考范围.docx

附二:论文及注释样式 (1).docx

附三:论文及注释样式 (2).docx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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