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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仲裁委员会2017年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启事

2017-02-14 15:03 来源:海南仲裁委员会 作者: 

  为适应海南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满足本委仲裁工作量不断增加的需要。经本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接受报名;

  2、2017年4月1日—5日简历筛选;

  3、2017年4月10—15日笔试,面试;

  4、2017年4月16日—5月10日考察、决定录用。

  二、选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三亚仲裁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1名,海南仲裁委员会研究部门负责人1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

  2)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

  3)四级高级法官以上资历或执业律师10年以上(含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负责人)或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机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具有领导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海口、三亚

  2、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外事部门负责人1名

  应聘条件:

  1)本科(或研究生)英语专业;

  2)英语流利交流、翻译;

  3)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4)法律专业和有境外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作地点:海口

  3、选聘岗位:

  海南仲裁委员会业务秘书6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民商法专业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法学硕士,执业律师,英语专业人才优先;

  3)年龄:35岁以下。

  工作地点:海口、三亚

  三、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

  13976670066@163.com(简历须注明应聘岗位)

  2、邮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2楼

  邮编:570208

  海南仲裁委员会综合处(信封上须注明“应聘”字样)

  联系人:殷秘书:13976670066

  联系电话:0898-68570911,传真:0898-6857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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