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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8-11 16:52 来源:海南省法学会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学会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有利于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有利于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广泛宣传和组织动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本单位、本系统、本专业领域、本行政区域符合评选资格的杰出青年法学专家学者推荐出来。并认真填写或指导推荐候选人如实填写《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确保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于2016年9月13日之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快递寄至:海南省法学会秘书处(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省委大院6-516室),邮编570203,电话65237375,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nfxhyx@163.com。

   特此通知


海南省法学会

2016年8月11日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评选活动的公告


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重点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候选人的推荐单位为: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性法学社团(含3个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国法学会、接受中国法学会业务指导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直属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或指导推荐候选人如实填写《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确保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于2016年9月18日之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1315王小红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82129。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nfxj2016@126.com。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广泛宣传和组织动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本单位、本系统、本专业领域、本行政区域符合评选资格的杰出青年法学专家学者推荐出来。

  联系人:张涛 王小红 010-66182129、66135703

  曹菲 姚国艳 010-66173342

  孙立军 010-66112741

  刘海燕  沈苗苗  010-66175287

  电子邮箱:qnfxj2016@126.com

  附件: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doc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doc


中国法学会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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