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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2015年绩效自评报告

2016-07-20 10:55 来源: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作者: 

  一、项目概况

   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以下简称“省基金会”)成立于1992年,至今已表彰奖励了十二届共376名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理事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省基金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力表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履行章程和职责,为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平安海南,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资金通过用于对涌现出来的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对受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对困难人员救助,弘扬了社会正气,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了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开展,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财政安排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经费175万元,总投入175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经费财政安排支出175万元,100%支出完毕。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预算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编制,财政预算指标下达至省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再将预算资金一次性拨付给省基金会,由其自行管理支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走访慰问,让见义勇为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1.认真配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团来琼慰问。2015年1月,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贾春旺为团长的慰问团来我省慰问见义勇为英模代表。省基金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主动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各项工作安排。2015年1月20至21日,在肖若海会长陪同下,慰问团慰问了昌江县杨德壮等4名见义勇为英模及其家属。1月22日上午9时,受贾理事长的委托,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乔建仲、中华爱心基金会副会长马云英在基金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海南解放军187医院烧伤科探望慰问因救人而被严重烧伤的见义勇为英雄杨标,并送上慰问金。

  2.组织对全省见义勇为困难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慰问。省综治办和省基金会于春节前夕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春节前夕认真开展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各级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爱之情及新春的祝福。2015年春节前夕,根据省综治办的工作部署,省基金会组织人员深入各市县对受省级表彰的105名见义勇为困难人员进行慰问,共发放慰问金21万6千元。其中,肖若海会长于2月5日前往定安县看望慰问“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海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黄明家属和“海南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叶长松,为他们送去春节的祝福。

  3.及时慰问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2015年3月8日,媒体报导定安县春内村70岁农民叶敬忠为抢救三名落水的儿童英勇献身。受毛超峰常委和田湘利常务副书记的委托,3月9日下午,林捷主任代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基金会前往叶敬忠家中慰问,并送上2万元慰问金。2015年6月1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便衣大队“90后”联防队员林健见义勇为、为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负伤,社会反响强烈。为弘扬社会正气,省基金会派人与媒体记者一起前往医院对林健进行慰问,发给慰问金8000元。2015年6月3日,儋州市民族中学高三学生韦智贵和网吧管理员严永兴见义勇为、为保护他人的财产安全而负伤,保铭书记专门做了批示。省基金会派人前往医院慰问,每人发给慰问金5000元。2015年7月20日,海南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1区发生犯罪嫌疑人陶某劫持女护士的突发事件,法制时报社记者李松梅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代替女护士当人质,成功解救了女护士。省基金会派员前往报社慰问李松梅,发慰问金1000元。

  (二)帮扶救助,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1.积极落实国办发[2012]39号文件和琼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2015年2月1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文件精神,在省综治办和省基金会多年努力的基础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5]9号)。《实施意见》对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和奖励申报工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抚、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就业、教育、住房、安全等方面政策措施做了明确规定,为建立健全我省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省综治办和省基金会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3月2日省综治办和省基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6月份,省基金会专门派员到各市县实地检查了解《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12月份,省综治办和省基金会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上报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

  2.认真组织实施“海航见义勇为英模安居工程”项目。2014年12月,省基金会与中华会在京签订协议,正式实施海航见义勇为英模安居工程项目,受助资金共155万元,受益者共25人,分布在13个市县。在收到资助金后,今年2月份,省基金会就立即开展部署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先后与13个市县的见义勇为工作机构签订了《关于实施海航“见义勇为英模安居工程”项目责任协议书》,并将155万元资金按资助方案全部下拨到受益者市县的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或政法委员会。6月份,省基金会专门派员到市县实地检查项目落实情况,推进安居工程项目进度。7月份,经过调查研究,肖若海会长专门批准为安居工程项目配套10万元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受益者,目前已给儋州邱昌成、临高王俊登、文昌伍显正、五指山华金福各资助1万。12月7日至11日,中华会李顺桃常务副会长一行4人来琼检查安居工作落实情况,省基金会领导认真汇报,并陪同检查组到海口等6个市县受益者家里实地检查项目落实情况。检查组对我省安居工作项目实施情况十分满意,并为受益者每人送上5000元慰问金。截止至年底,我省安居工程项目25名受益者中,已完成的10名,正在施工的9名,尚未动工的6名。

  3.及时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省基金会对经济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先后救助了李忠定、陈金波家属、符壹家属、陆顺兴、潘才依、宋彬,共支付救助金、慰问金、助学金35000元。

  4.耐心细致,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省基金会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和见义勇为人员来信、来电、来访。做到每访必接,每信必复,并做好来访登记和电话记录,认真分析整理来信来电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以求相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1月12日,对省民政厅送来的《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复核李松同志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函》进行研究,对李松同志伤残应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和李松未被评为省级见义勇为英模进行答复解释。4月9日,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华金福协调解决关于社保补缴问题并发函给省人社厅,目前已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社保补缴。10月7日,对儋州蔚林橡胶有限公司副厂长冯平家属送来的《关于对冯平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的申请》进行研究,并派员实地调查了解,要求儋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给予核实。

  (三)评选表彰,进一步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力度。

  1.认真做好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每两年开展一次省级见义勇为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的规定,省基金会和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7部门于5月14日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市县推荐、基金会审核、理事会审批、媒体公示等程序,省综治办和省基金会于 7月15日在海口召开第十二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表彰大会。全省共有24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6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被授予“海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海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共颁发奖励金285万元。其中7名牺牲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属各获得20万元奖励金,其余先进分子各获得5万元奖励金,6个先进群体各获得10万元奖励金。这次表彰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将先进群体奖金由5万元增加至10万元,牺牲的人员另外一次性奖励15万元。

  2.开展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根据中华会通知要求,省基金会于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十二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推荐评选活动,按照申报、筛选、审核等程序,省基金会向中华会推荐杨桂秀、隋耀达、刘伟权为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人选;推荐万宁市为城市奖候选城市;推荐省基金会为组织奖候选单位。经过评委会评审和群众投票,中华会于12月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十二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表彰大会,我省杨桂秀、隋耀达、刘伟权三位同志获得“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省基金会获得组织奖。省基金会派员带队赴京领奖,24日下午,肖若海会长、林捷主任等领导到机场专门迎接获奖英雄司机,并组织媒体采访报道。

  3.认真做好全国见义勇为英模疗养、英模子女夏令营和重大疾病救助等活动的推荐工作。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中华爱心基金会联合组织见义勇为英模家庭赴内蒙古进行一周的疗养活动和重大疾病救助活动,省基金会按中华会通知要求,经过在全省范围内对受全国表彰的见义勇为英模及其家庭进行调查摸排,最后向中华会推荐受全国第八届表彰的柯廷国及其女儿参加疗养和夏令营活动;推荐王俊登等11名见义勇为英模家庭为重大疾病资助对象。经过省基金会积极协调,中华会对省基金会呈报的重大疾病资助对象全部予以批准,每名家庭获得3万至10万元不等的资助金,有效解决了11名英模家庭的经济困难。

  4.积极筹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不记名保险制度。为了解决因见义勇为牺牲和受伤人员的家庭困难,提高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标准,在学习借鉴广西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省基金会经过认真研究,计划从明年起在我省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不记名保险工作。通过统计分析近年来因见义勇为牺牲、致残和受伤的情况,并到有关保险公司调研,省基金会制定了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不记名保险制度的请示,报省委政法委和综治办审批同意,并将所需资金列入政法委明年的财政预算报财政厅审批。待省里批准后下达实施。

  (四)弘扬正气,不断加强见义勇为宣传工作。

  1.做好表彰活动和平时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2015年,省基金会在做好表彰、奖励等工作的同时,把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了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专门协调省委宣传部在省里各主流媒体上对获得第十二届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群体)进行公示。并与法制时报合作,组织记者到各市县对见义勇为人员(群体)的先进事迹进行采编,于七月表彰会后进行一个月的专题报道,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各媒体有关我省见义勇为相关工作事宜及见义勇为人员英雄事迹的报道有150余篇,有力地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传递正能量。

  2.建立省见义勇为网络平台。为了扩大对外宣传工作,省基金会与省政法职业学院合作开发了海南省见义勇为网站和海南见义勇为微信公众号等省见义勇为网络平台,将其作为海南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网络宣传阵地、信息发布渠道和舆论引导平台,充分展示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义。尤其是微信公众号,省基金会指定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推送1名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事迹以及社会上新发生的善行义举,社会反映的效果非常良好,有力地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

  (五)整章建制,不断夯实见义勇为工作基础。

  1.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根据章程的规定,省基金会六届理事会于年初到届。为了做好换届工作,省基金会从去年底开始就认真筹备,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酝酿、报批新一届理事和会领导人选,细致周到的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于4月8日在海口召开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换届暨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以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为会长的第七届理事会。会后,省基金会按照章程规定做好离任和年度审计,办理理事、会领导和法人登记手续等后续工作。

  2.做好基金会等级评定工作。根据《海南省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基金会等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基金会积极做好基金会等级评定的各项工作,整理材料,开展自评,编制《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估申报材料》,认真向专家组汇报自评情况,并接受专家组实地考察。经过专家组最后评定,省基金会获得4A级社会组织等级,为省基金会以后的规范化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赴广西考察学习见义勇为工作先进经验。为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见义勇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肖若海会长带队于2015年6月8日至11日赴广西进行考察调研。考察组在桂分别与广西区委政法委、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座谈会,并赴广西河池市和百色市实地考察调研。通过考察,学习了解了广西在见义勇为基金的募集管理、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达到了增进交流、开阔眼界、提高认识、促进工作的效果。

  4.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加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自身制度建设,省基金会起草并报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档案、证书、印章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进行小范围的修改,设立了秘书处。同时,省基金会还草拟了《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助学办法》、《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及救助办法》、《海南省见义勇为志愿者管理办法》、《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不记名保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度,待报理事会审议同意后实施。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省基金会的制度建设,规范省基金会的各项业务工作。

  5.做好全省见义勇为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根据中华会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充分掌握我省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情况,便于更好地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省基金会于6月起对省级以上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困难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详细的见义勇为人员档案。12月份,省基金会又部署对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帮困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6.做好其他日常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见义勇为基层工作机构的指导。分别委派原副会长杨亦平同志出席海口市残疾见义勇为人员救助金发放仪式;委派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黄德珍和省基金会秘书长方才健出席海口市第八次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大会和儋州市2015年度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对基层见义勇为工作予以指导。二是派员参加全国见义勇为工作经验交流福建泉州(晋江)现场会暨第十二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委会,并将会议精神向省委政法委和省综治办汇报。三是对基金会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省基金会由于人员较少,一直没有对文件进行归档,换届后,秘书处组织专人对历年来的文件按年份进行整理、建档,并建立电子备份。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工作。省基金会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审批各项资金支出,控制公务费用,参照省里规定管理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编制2016年基金会财政预算和2016年至2018年财政预算。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成本控制良好,见义勇为补助资金在预算资金内按时发放。

   (2)项目预算成本很节约,用有限的财政资金补助见义勇为有功人员,激发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投身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使“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使扶正祛邪、助人为乐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很快,2015年底基本完成补助金发放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良好,推动了社会道德风尚的进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平安和谐海南、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通过对见义勇为困难人员的救助、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等活动,全省宣传“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日渐形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很大,激发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投身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使“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使扶正祛邪、助人为乐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了社会道德风尚的进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平安和谐海南、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资金通过用于对涌现出来的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对受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和对困难人员救助,弘扬了社会正气,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了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开展,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5年见义勇为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分值为98分,等级为“优”,该项目成效指标、效率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经费支出没有超出财政安排预算指标。

  六、存在的问题

  1.向省领导汇报请示和与省直机关部门沟通联系不够。

  2.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方面做得还不到位,省委、省政府两办201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但在抓具体落实上还不到位,许多规定还停留在文件上。

  3.募集基金渠道和基金增值办法不多,基金量与需求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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