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和综合协调全省政法工作的省委工作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下属单位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2)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三、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以下数据均含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262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727.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1493.9万元,为政法职业学院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省委政法委2013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07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84.4万元,公共安全870万元,教育720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7万元,医疗卫生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委政法委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65万元,项目支出3584.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3808.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机关、政法学院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7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政法学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工勤人员社会保障金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90.3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及政法职业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3584.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教育(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事业(项)支出1587.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学院开展职业教育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省委政法委及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3.85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1.69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2013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下属工作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22.16万元,主要用于各省来琼考察调研和各市县业务咨询等接待费;承担与政法业务相关的全国性理论专题研讨会的接待任务。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