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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检察院主动介入监督 敲诈嫌疑人家属2司法掮客被拘

2017-12-21 11:26 来源:临高县检察院 作者:王俊杰 

  近日,临高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审查批捕过程中,发现一起“司法掮客”利用案件敲诈犯罪嫌疑人家属案件线索,并主动依法收集证据,监督公安机关打击查处,2名“司法掮客”已被依法拘留。

  据了解,今年11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包某、刘某2人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移送该院审查逮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临高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通知包某、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陪同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在讯问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包某的舅舅罗某找到刘某(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称其有关系、有能力帮助包某、刘某2人疏通关系并放人,要求刘某的亲属出1.5万元来“办事”。

  该案经审查,因证据不足,检察院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公安机关释放2名犯罪嫌疑人当天,承办检察官得知,罗某及其同伙苏某明知检察机关介入的情况,在公安机关办理释放包某刘某手续时,仍然向刘某的家属索要钱财,威胁不给钱将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承办检察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在检察长的指挥下,分管副检察长与承办检察官迅速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并组织2组人员负责跟进该案。办案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一组负责安抚刘某及家属,阻止其向对方交付钱财,并协调公安民警将刘某及家属安全护送返回居住地,事后由承办检察官对刘某及其家属进行回访;另一组主动介入,进一步精确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监督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目前,罗某及其同伙苏某已被治安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临高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认真贯彻“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位当事人均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对“司法掮客”危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坚决打击,努力维护检察机关形象与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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