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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侵犯儿童权益犯罪及时介入侦查

2017-12-28 17:18 来源:正义网 作者: 

  正义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于潇)“目前,已经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我们将继续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加强指导,确保依法公正处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上海携程亲子园等案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就案件侦查取证、法律适用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提出建议,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

  12月1日,最高检下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侵害幼儿园儿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形成司法震慑。对于已经起诉的案件,要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通知还指出,对具备老师等特殊职业身份的被告人,建议法院判处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等问题,确保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维护司法公正。

  各地迅速落实《通知》精神。在回答记者该通知落实情况的提问时,史卫忠介绍,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上海携程亲子园等案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就案件侦查取证、法律适用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提出建议。目前,已经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我们将继续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加强指导,确保依法公正处理。”史卫忠表示。

  “从去年6月到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到2239所幼儿园进行巡讲。”史卫忠介绍,福建、河北、海南、湖南、河南、广西、湖北等地检察机关深入幼儿园,向幼儿园工作人员、家长开展法治教育,向幼儿园儿童进行必要的自护教育。“各地检察官精心编制了适合儿童接受能力的课程,采用了画漫画、做游戏、互动问答、教唱儿歌等形式,提高授课效果。”

  谈及下一步工作,史卫忠说,接下来,将进一步按照《通知》要求,强化各种保护措施,把《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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